校内各单位:
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,确保已完工项目正常办理结算,请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,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,按照《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交接表》(见附件)的要求报送审计处(行政楼1011室)。
特此通知。
审计处
2023年10月9日
- 附件【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交接表.xlsx】已下载次
校内各单位:
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,确保已完工项目正常办理结算,请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,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,按照《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交接表》(见附件)的要求报送审计处(行政楼1011室)。
特此通知。
审计处
2023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