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园小区业主:
琴园小区合同备案工作基本完成,根据《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》“购房合同签订后,买受人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”的规定,学校决定将琴园小区购房合同分发给各业主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分发时间
2015年6月8日-2015年6月10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3:00-5:30
二、分发地点
住房办:行政楼809办公室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凭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购房合同;
2、借用购房合同未归还的,视作已领取购房合同。
武汉宝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2015年6月1日